摘錄自 淨松居士編述 因果報應實證
雜譬喻經說:
佛在世時,有一位國王叫阿闍世王。
某日,一位以殺生為業的屠夫往見國王,並請求王答應他一個請求,王問他有何願望,他說:「國王您每遇節日需要屠殺畜生時,請全部賜給我包辦。」王說:「殺生的事,很少人樂意替別人做,為什麼你那麼喜歡做?」屠夫答以:「我往世曾做貧窮人,幸好靠殺羊度日,又因殺羊之故,死後生到四天王天,享受天福。天上壽盡,又出生為人,還是從事殺羊的職業,死後享受天上無量的快樂,前後往返天上人間已有六回。屠羊既然有這麼大的好處,因此向國王提出請求。」王問:「就算真如你所說,但你怎麼知道呢?」屠夫答:「因為我具有能知宿命的能力,可以知道往世的事。」王不相信,認為他說謊,因為像屠夫這麼下賤而毫無修行的人,怎麼有能力知道宿命?
國王疑惑不解,便去向佛請教。佛答說:「屠夫所說全都真實,並非說謊。他往昔曾經遇到一位辟支佛,那時很歡喜、很恭敬、很專心的瞻仰辟支佛莊嚴的容貌,善心隨生,由於這一功德,使他得以六次往返天上人間;殺生的罪業應受惡報,但機緣尚未成熟,所以不見他受報。等此生命終,福報享盡,他將墮地獄接受屠羊的罪報。地獄的罪報受完,接著無數次出生為羊,一一償還命債。這位屠夫,知宿命的能力很淺,只知過去世六世殺羊生天的事,再早些的第七世的事,他便無法得知,於是誤認為屠羊是使他生天享福的原因。」
阿闍世王至此恍然大悟!
佛法因果律告訴我們:人與畜生同為輪迴六道中的一份子,畜生並不永遠為畜生,惡報盡時仍可轉生為人。今日為畜,你要他死;來世為人,他不要你活。一報還一報,絲毫不含糊。因此,個人的殺業乃是綁票,搶劫,殺人等社會不安的由來;群體的殺業,則為戰亂兵禍的根本原因。預防之道只有唯一一條路-戒殺。 |